辽宁新略律师事务所是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执业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7甲1号,毗邻市府广场,位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道南,辽宁大剧院东侧百米。辽宁新略律师事务所以创新、远略为所名蕴义,本着“以法律作保障,以法治为信仰”的执业宗旨,以“学术、专业、实务”的业务特质为基础,提供优质、高效、经济的法律服务。
作为律师服务于客户的执业平台,本所在律师服务环境、客户服务体验上进行了深度及精细的软硬件建设。在硬件建设上,本所拓展了 300余平的工作区域,其间工作设施及设备一应俱全,不仅能充分满足律师对多功能高端办公环境的专业要求,也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咨询体验氛围、及不同客户依案件类型对宁静私密环境的高端需求。
在软件建设上,本所律师团队是均由学识深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且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律师所组成,全部具有学士学位、高比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学历使所内律师均积淀了深厚的理论基础知识。专职律师的多年从业经历,又使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及各种法律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且在刑事案件、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施工工程和房地产、婚姻家庭及侵权案件等方面具有精深的理论及实务办案能力。且多位律师兼有相应社会职务及荣誉,在工作之余以专业领域之能力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进程贡献着自己绵薄之力。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本所成立初始就追求的执业根本。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也是本所理应肩负的职责使命。本所团队所有律师将用自身积累的深厚理论知识和精湛实务经验,为每一位来所寻求帮助的当事人给予全面精准的专业法律意见和司法实务支持。